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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信用部固定資產淨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但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購置或汰換安全維護或營業相關設備,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二、因固定資產重估增值或淨值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