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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飼料管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輸出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按照國外買方之要求,符合輸入國之規定,經中央或所在地直轄市主管機關發給製造登記證者,得不受第四條第二項成分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