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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鮪延繩釣漁船出港後,船長應按日詳實且正確填寫漁撈日誌(格式如附件七);無漁獲者,亦應填寫。
前項漁撈日誌,得以網際網路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申報。
以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回報漁獲資料者,得免填第一項規定之漁撈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