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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災害防救或重大疫病蟲害之緊急處理,得逕行進入自然保留區,並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