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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機農業促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主管機關應進行有機農業科技技術研發,提供資訊及人員培訓。
主管機關應鼓勵所屬人員參加有機農業相關教育訓練。
中央主管機關應參與國際組織及國際合作,進行有機農業相關資訊、技術、人員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