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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釋迦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保險人及再保險人辦理本保險之行政管理費用為保險費百分之十。
保險人及再保險人於同一年度內個別險種之自留損失率超過百分之九十以上,得就超過部分向本會申請全額專案補助。
前項自留損失率以理賠金額除以自留保險費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