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糧業者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公糧業者應提供財產擔保之金額,由分署依契約約定按該公糧業者保管之公糧稻米數量核算後約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