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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肥料查驗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主管機關應辦理肥料查驗之事項如下:
一、有關本法第五條至第十條、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規定之肥料登記相關事項。
二、有關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所規定之肥料包裝、標示相關事項。
三、有關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所規定之肥料品質相關事項。
四、有關本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所規定之肥料廣告、宣傳相關事項。
五、有關本法第二十一條所規定之肥料製造或輸入、銷售及庫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