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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為增進農業之經濟韌性,本部得推動下列強韌農業之協助措施:
一、導入養禽設施(備)、水產養殖設施(備)現代化。
二、推動畜牧業、林業導入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
三、推動小型漁船筏配置攜帶式之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
四、協助建置農糧產業剩餘資源循環場域。
五、其他強韌農業協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