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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前條所定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應包含下列項目,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一、生產流程圖:以圖示方式標明生產流程各階段可能發生風險之生產資材或設施。
二、風險管理表:以表格方式列出生產流程各階段可能發生風險之管理相對應之危害因子、引發危害之原因、因應對策與憑證及紀錄文件等項目。
三、查核表:以風險管理表為基礎,列出各風險管理對象之查核項目及查核頻率,供農產品經營業者自我查核使用。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