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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埔里分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坡地蔬菜品種改良與栽培管理技術之試驗研發及示範推廣。
二、蘭花與花卉品種改良、栽培管理技術之試驗研發及推廣。
三、坡地農作物採後處理、貯運與組織培養試驗研發及推廣。
四、其他坡地經濟作物試驗研發及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