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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
一、農糧署:規劃與執行農糧政策及管理事項。
二、漁業署:規劃與執行漁業政策及管理事項。
三、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劃與執行動植物防疫、檢疫、畜禽屠宰政策及管理事項。
四、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規劃與執行林業與自然保育政策及管理事項。
五、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規劃與執行農村發展、水土保持政策及管理事項。
六、農田水利署:規劃與執行農田水利政策及管理事項。
七、農業金融署:規劃與執行農業金融與農業保險政策及管理事項。
八、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執行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