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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以下簡稱本場) 掌理下列事項:
一、種苗之繁殖、農場經營之管理、契約生產之督導、農業機械之保管使
用、推廣及技術服務,病蟲害防治等事項。
二、產品之供銷、運輸、購料及市場調查報導等事項。
三、種子調製、加工、生化處理、包裝、倉貯、機械試驗研究及維護管理
等事項。
四、種苗之改良試驗,作物之保育及採種技術之研究等事項。
五、種子(種苗)生產產品之品質管制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