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處得商請警政主管機關在園區設警察單位,依法執行安全警衛勤務,並就本處主管業務,受本處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