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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長照特約單位對於支援該單位之照顧服務人員,其權利義務應於支援服務之契約明定。
前項照顧服務人員,指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照顧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