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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等相關收入。
二、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之收入。
三、公益彩券盈餘分配之收入。
四、聯合門診中心醫療收入。
五、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六、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