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作業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特殊劑型(如微脂粒、經皮吸收、吸入性等製劑)之生體相等性試驗及生體可用率試驗報告,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視其品質、規格,依個案情形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