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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證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審議會之任務如下:
一、檢驗機構認證政策之諮詢。
二、檢驗機構認證作業程序之審議。
三、檢驗機構認證、績效監測結果及實地評鑑報告之審議。
四、檢驗機構停止認證檢驗業務、認證資格撤銷、廢止及申復之審議。
五、其他有關檢驗機構認證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