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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玉里醫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臨床心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社區心理衛生保健工作。
二、各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個案心理治療業務相關事項。
三、臨床心理衡鑑業務相關事項。
四、臨床心理專業教育及研究相關事項。
五、其他有關臨床心理科業務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