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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
二、本局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擬訂及推動事項。
三、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貪瀆不法事項。
四、關於本局政風興革、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五、本局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六、本局洩密案件處理事項。
七、危害或破壞本局事件之預防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八、本局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九、本局政風機構組織編制暨政風人員任免、遷調、銓審、獎懲、考核及
考績案件之擬辦。
十、本局政風督導小組會議之辦理事項。
十一、本局端正政風及防制貪瀆工作實施計畫之推動、研考、檢討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政風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