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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感染控制組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醫院感染控制科)
(一) 醫院感染控制政策規劃事項。
(二) 醫院院內感染監視通報規劃與督導事項。
(三) 醫院感染控制諮詢委員會議暨相關事項。
(四) 醫院感染控制之輔導與查核事項。
(五) 醫院感染控制人才培訓、教育訓練及研究發展事項。
(六) 醫院抗生素使用管制相關措施之督導事項。
(七) 其他有關醫院感染控制相關事項。
二、第二科: (感染症醫療網管理科)
(一) 感染症防治醫療網政策之規劃。
(二) 感染症防治醫療網相關單位之溝通聯繫事項。
(三) 關於感染症防治醫院之合作輔導事項。
(四) 關於「署立感染症防治中心」之規劃、委託經營管理事項。
(五) 其他有關感染症防治醫療網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