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機構具備下列各款規定者,得依本辦法予以獎勵:
一、組織健全,設備完善,其管理及使用確有成效者。
二、經評鑑合格且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