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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民健康促進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癌症、心血管疾病與其他主要非傳染病防治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三、國民健康生活型態建構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四、菸害防制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五、國民營養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六、生育健康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七、口腔、視力與聽力預防保健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八、國民健康監測與研究發展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九、國民健康促進及非傳染病防治有關之國際合作。
十、其他有關國民健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