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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局局長綜理局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各級
主管人員各就其主管事務或奉令辦理之事項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其他人員
各承長官之命,負責處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