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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指下列財產:
一、政府出資取得之財產。
二、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辦理開發所取得之財產。
三、民間投資後由政府取得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