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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港區事業貨櫃 (物) 入出本港區依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規定
辦理。
第一項貨櫃 (物) 以外之物品入出本港區時,應憑相關許可放行文件或電
子資料訊息,接受門哨檢查,經查核相符者,始得入出本港區。
前項許可放行文件或電子資料訊息,由管理機關保存一年,以備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