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航空貨運承攬業申請核發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證時,應繳納許可證費新台幣三萬六千元。
航空貨運承攬業申請換發或補發許可證,應繳納換補證費新台幣二千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