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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空運便利實施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若發現文件中有錯誤之處,則營運人或授權代理人,應有機會向有關機關
說明該項錯誤係由疏忽所致,且非嚴重性質,其說明並經認為滿意者,不
受罰金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