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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9 條
在經常有船員工作之所有駛上駛下貨艙空間應提供至少二種通至露天甲板之逃生路線,並應位於該空間之前端及後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