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9 條
船舶為應裝卸貨物之需要於船上裝置貨物裝卸設備者,其型式、結構、材料與製造,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檢查合格,始得裝卸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