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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0 條
人孔及平艙口等開口位於第一或第二位置上,或在非封密之船艛內者,應以堅實之水密蓋蓋合之,除以密佈之螺栓固定者外,該蓋應為永久固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