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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0 條
航行國內航線之船舶,需在特殊情況下從事一次國際航程者,船舶所有人應向驗船機構申請,經認為該船從事該項航程安全無礙者,得報請航政機關准予發給一航次之國際載重線豁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