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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本規則所稱垂標,指船長L船艏艉兩端處與水線垂直之線。
船艏垂標應通過測量船長之水線與船艏柱前端相交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