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經營者設置之電信設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技術規範。
違反前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改善或限制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