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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加值網路業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電信總局於必要時,得命電信加值網路業務經營者檢送下列報表:
一、有關業務者。
二、有關財務者。
三、有關電信設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