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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內長途電話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同一話價區內,用戶相互間通話,不論距離遠近,均按同一話價計收。
不屬於同一話價區,用戶相互間通話,按各話價中心局間之各級話價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