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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郵政儲金匯兌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前條新增業務,係指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存簿儲金、定期儲金、劃撥儲金、國內匯兌、國際匯兌、郵政禮券以外之相關儲金匯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