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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郵政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0 條
左列性質特殊或裝運困難之國內互寄包裹,除依國內包裹資費表之規定付
費外,並加付百分之一百之郵資:
一、花架、空筐籃或裝有花草或樹木之筐籃。
二、空籠或裝有非禁寄之生物。
三、捆紮成束之空箱匣。
四、物品每重一公斤,其體積超過四立方公寸者。
前項第四款之物品名稱於國內包裹資費表列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