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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前條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通報方式及文書格式,由交通部另訂之。
專業機構接獲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之資料處理與運用,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