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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辦法之合作社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地方為合作社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
本辦法之公路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直轄市政府以外區域為交通部,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