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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公路通行費徵收之收費車種,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擬訂之。
國道通行費收費車種,按大型重型機車、小型車、大型車及聯結車分類徵收,其適用範圍如下:
一、大型重型機車。
二、小型車:包含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代用小客車、小型特種車及小型車附掛輕型拖車。
三、大型車:包含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及大型特種車等。
四、聯結車:包含曳引車、兼供曳引大貨車、全聯結車及半聯結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