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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駕訓班招生應具簡章備索,其內容應載明班名全銜、班址、核准立案之機構及核准文號、訓練車種類別、招生人數、課程內容、開訓日期、上課時間、時數、訓練期限、入學資格、收費標準及退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