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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6 條
營業大客車業者辦理動產擔保登記之營業車輛,於抵押權人或出賣人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規定實行占有抵押物或取回占有標的物時,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向公路主管機關辦理停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