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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2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 15 條
受委託機關、團體如有違反委託契約,且足以影響檢定業務之正常執行者
,交通部得中止其檢定業務執行之一部或全部,至改善完成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