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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5 條
初測完竣,應將全線平面圖及縱剖面圖縮繪成總圖,上半部繪平面,下半部繪縱剖面,並以數位檔案儲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