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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車輛及列車之駕駛室,除值勤駕駛人員及依規定執行業務人員外,其他人員非經申請鐵路機構同意,不得進入。
前項人員之管理、申請及同意等事項,由鐵路機構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