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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歸屬國有之研發成果三年未商品化或實際應用者,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得公告讓與之,無人受讓或不適合讓與者,得終止繳納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維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