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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獎勵本條例所定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之興建、營運,必要時,得委託其他行政機關為之。
受託機關辦理前項委託事項,其甄審委員會之設置及甄審作業程序,準用交通部民間投資交通建設案件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