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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退休金之發給,依下列規定:
一、一次退休金:於退休離職之日發給之。
二、月退休金:自退休離職之次月起,按月發給,至權利喪失或停止之當月底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