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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通報應變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應變及績效評估。
二、資通安全威脅偵測與防禦機制之規劃及推動。
三、國家資通安全情資分享機制之規劃及推動。
四、資通安全事件鑑識工作之協調。
五、科技犯罪偵查之支援及協調。
六、資通安全威脅情勢之研究及分析。
七、其他有關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事項。